本报讯(记者刘俊宏)近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中江县检察院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成功监督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介绍,2019年1月15日,中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抽检中江县凯江镇唐某某食品经营部时,发现该经营部出售的水发猪黄喉,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1日,中江县检察院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发现该案涉嫌刑事犯罪,立即通过平台建议中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中江县公安局移送该案。目前中江县公安局已对该案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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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中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