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作为中共党员,以强买强卖的非法手段谋取个人利益,妨碍周边群众建房,造成极大负面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何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团阳寺村党员何某因强买强卖受到纪律处分。该案也成为涪城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依法查处的第一案。
2017年10月,因绵中公路扩建,黄某和本村村民按政府规划在团阳寺村二组安置点上统一自建安置房。这本是件改善村民人居环境、交通等基础设施,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好事,但因为购买建房砂石的问题,却让黄某和其他自建房村民头痛不已,究其原因是因为杨家当地村民何某的“强买强卖”。
何某从事货运生意,为本地建筑工地运输砂石等建筑材料。团阳寺村安置点开工建设时,何某从中看到了商机,但在销售过程中,他却起了“歪念”。为寻求更多利润,何某与梁某、郑某两人在砂石销售过程中,以本村建房应该由本村销售商供应砂石为由,要求建房户必须购买他们销售的砂石,但他销售的砂石价格每立方米要比市场价格高出20-40元。何某的做法引起了村民们的不满。今年1月,由于黄某未从何某处购买砂石,何某便组织梁某、郑某二人用货车堵住安置点进出大门,不准自购砂石的建房户的车辆进出,阻碍了群众建房,甚至导致绵中公路被阻断。绵中公路是涪城区南部农旅融合片区的主要交通干线,也是涪城区连接中江县的重要交通要道。而杨家镇正处于该条交通要道的中间位置,道路被阻意味着周边几个乡镇进出城区和连接绵阳德阳的交通受到严重影响,何某这种“强买强卖”的非法手段给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损害。
随后,公安机关到场进行处理,当日何某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作为涪城区首例“恶势力”案件,涪城区纪委监委指派专人对案件进行审查。在审查期间,何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并作出了书面检讨。作为党员,何某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悉,该案是涪城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依法查处的第一案。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涪城区把握“打早打小”和“打准打实”的原则,区纪委监委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移送的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发现的苗头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触犯法律的问题重拳出击、严肃处理,有效的打击了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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