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黎光荣 记者 钟正有)记者从中江县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好扶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民政部门在全县***精准脱贫工作中的职责,切实落实“五个一批”扶贫摸式,围绕“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县低保兜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设办公室在低保中心,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措施,确保兜底扶贫工作抓好抓实。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总要求,将低保保障线标准调整到每人每年3720元,保障标准共分二档:一档每人每月260元;二档每人每月160元。对全部家庭成员都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低保户,对其全部家庭成员按照一档标准实行低保兜底;对部分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通过各种帮扶不能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家庭,根据实际收入差额按照二档标准实行补差保障。目前,全县已低保兜底10417人,月发低保兜底资金187万元。
加强宣传,注重指导。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做好总体工作安排部署,及时下发了《中江县民政局低保兜底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乡镇扎实推进兜底扶贫工作。同时,利用广播、党政网等平台,积极宣传民政兜底扶贫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凝聚社会共识。
强化协作,分类施救。对确定的拟保对象与扶贫部门共同开展信息系统数据库对比,共同协商完善建档立卡台账。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无劳动能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和2014-2016年返贫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施低保性兜底扶贫。
信息共享,规范管理。通过定期与社保、扶贫、住建、公安、交通、金融等部门开展信息库对比核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及时清理不符合享受范围的对象清除享受范畴;对有车辆、多套房屋、领取财政供养、家庭条件明显好转、收入明显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等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退出低保。对于因病、因学业等原因返贫,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农村困难家庭,及时将其纳入低保范围,保证农村低保对象的有进有出和补助标准的有升有降,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强化督导,确保落实。实行低保工作通报制度,通过信息、简报、网络等形式,通报全县低保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通报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乡镇、村、农户,采取重点检查、定向抽查、明查暗访、邻里走访相结合的办法,了解低保兜底工作开展情况,督导乡镇稳步推进低保兜底工作。
推行低保责任追究制度。凡因敷衍塞责、马虎草率、欺上瞒下等影响低保工作质量,引发群众重复上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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