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下面,主要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两项资助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政策内容
生源地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贷款金额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贷款额度上限不超过12000元。
③贷款利息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④还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毕业后3年为宽限期,毕业当年9月为宽限期第1月,宽限期到毕业后36个月为止。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展期。
⑤办理时间
每年7月1日开始,在新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在校生放暑假后,各地的县资助中心将陆续开始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具体时间由当地教育局制定。
⑥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①资助内容
自 2012 年起,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②资助对象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是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③资助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三、咨询联系电话:
德阳市教育资助中心:2515980
旌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537078
广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245075
什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218218
绵竹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192609
中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206099
罗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121319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下面,主要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两项资助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政策内容
生源地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贷款金额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贷款额度上限不超过12000元。
③贷款利息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④还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毕业后3年为宽限期,毕业当年9月为宽限期第1月,宽限期到毕业后36个月为止。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展期。
⑤办理时间
每年7月1日开始,在新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在校生放暑假后,各地的县资助中心将陆续开始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具体时间由当地教育局制定。
⑥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①资助内容
自 2012 年起,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②资助对象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是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③资助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三、咨询联系电话:
德阳市教育资助中心:2515980
旌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537078
广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245075
什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218218
绵竹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192609
中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206099
罗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1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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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孔令华,职业教育,业余好诗。作品散见于《诗歌月刊》、《澳门日报副刊》等,收入《中国当代青年新诗一千家》、《2014-2015中国年度诗人作品精选》等诗歌选本。□孔令华百姓和过往的风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