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雪黎)6月7日,记者从中江县获悉,中江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于本月底前正式施行。
为鼓励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中江将按涉案货值金额的1%至5%给予举报人奖励,最低不低于2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目前,该县财政预算已先期安排20万元,作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要求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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