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有消费者向中江县工商局反映中江县凯江镇某皮草店向消费者手机发送商业促销信息,影响正常工作生活,希望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2016年1月6日,该局执法人员对涉案皮草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15年12月下旬起,未经消费者同意以500元的价格委托他人向不确定的消费者发送了8000条“【海宁皮草】工厂店直销:高端水貂、男女皮衣全场780起,凭短信再9.5折!中江县某大酒店……”的商业促销信息。依照新《消法》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该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已调查终结,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该案件的成功查办,为该局的行政执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拓宽了思路,积累总结了经验。
据悉,为深入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6”,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将以查办本案为契机,争取查办一系列非法利用、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并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打击非法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摧毁非法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利益链条。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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