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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三本“日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记实本》、《落实从严治党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记实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记实本》
三个主体:党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四个层面:县委、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
本报记者 李芊岑
一本清单明事务
“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分解细化、统筹落实、记实考评。”日前,中江县委书记刘应刚在中央、省级媒体到中江开展集中采访活动座谈会上,道出了中江把“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的“五步走”经验。
自中央提出“四个全面”以来,中江思考最多的是:要将“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不仅要有工作的细化目标,而且要有工作的具体举措,更要有严格的考核体系;不仅要有县委的责任清单,而且要有部门、乡镇甚至村(社区)的责任清单,从而让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明白应该干什么、怎样干、干出什么效果。
3月初,县委召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研究中央、省、市各级关于从严治党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及制定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工作思路及具体措施。短短一个月,工作措施逐条逐项细化,将清单初稿印发至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征求意见,将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优化整合,继而,涉及县委、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4个层面和党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三个主体的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共计843条正式出台,其中:县委主体责任清单包括县委工作责任109条、县委书记工作责任90条、县委常委工作责任79条;县级部门主体责任清单包括县级部门工作责任86条、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工作责任81条、县级部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工作责任60条;乡镇主体责任清单包括乡镇工作责任85条、乡镇党委书记工作责任73条、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工作责任52条;村(社区)主体责任清单包括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责任49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43条、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工作责任36条。责任清单使中江县新形势新常态下从严治党有了明确的责任主体和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
(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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