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中江民初字第2913号],以及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五十六条之规定,我局现对登记在林升名下,位于南华镇幸福路2号附2号的土地登记予以注销,土地证号为江国用(2008南华)第14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公告作废。
中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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