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规定,经初步审查,以下家庭(个人)符合德阳市市区“康庄·春天”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凡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德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838-2551568;2552511;联系邮箱:dyfgc@163.com)
编
号
姓 名身份证号码户籍
所在地
性
别
年
龄
家庭
人口数
住房
状况
家庭人均
年收入(元)
备注1余 洋510603198607270970旌东街道办男272无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粮食局)2黄 勋510603198508132396旌阳区孝泉镇男281无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公安局)3谢世金510623197710042213中江县富兴镇男364无房75004朱运红510623196601060020中江县凯江镇女472无房102665刘光蓉510602195904042229旌阳街道办女541无房112266赵素莲510623196404018122工农街道办女493无房无7贺 娟142201198011249087二重管委会女331无房198188陈燕群511121198102052181旌阳街道办女323无房40002013.6.21
新闻推荐
(记者张进才)为规范基层公开,方便师生、家长、社会获取教育信息,主动接受监督,深化作风转变,提升工作质效,密切干群关系,中江县教育系统全面开展了加强校务公开工作,并取得显著效果。此项工作一经提出,便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