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的中江县凯江中心卫生院。
(周荐中 记者 张进才) 日前,记者从中江县卫生局了解到,该县卫生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45个项目已投入使用,在建项目9月底以前完工,将进一步提升该县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改善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环境,推动中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据中江县卫生局局长赖晓东介绍,“5·12”特大地震给中江县卫生系统造成了重大损失。据统计,全县有312个医疗卫生机构在地震中受损,占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48.3%;倒塌和损坏房屋共计157656平方米,占全系统原有面积的86.26%;损坏设备864台(件),占原有设备台(件)的13.58%,全县卫生系统损失30127万元。
灾后恢复重建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政治任务。为加快卫生灾后恢复重建,震后,该县及时编制了卫生恢复重建规划,并纳入全县灾后重建总体规划予以上报。省发改委很快批复该县卫生系统国家灾后重建资金19325万元,用于对全县52个受损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重建。2008年9月27日,国家发改委将原规划的260个村卫生站划入了基层政权建设。2009年初,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批复中江县卫生系统国家灾后重建资金1.9585亿元,用于全县52个受损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重建。同年8月,省、市对该县卫生系统52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单位进行了中期调整,新增香港援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项目1个,调整后的重建项目单位增加到53个。共计新建、维修业务用房14.9117万平方米,购置设备890台(件),计划总投资2.4824亿元。
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工期短的压力,中江县卫生局科学部署,把卫生重建项目作为改善民生工作优先安排,优先实施,专门成立了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从卫生系统抽调专门人员从事灾后重建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灾后重建管理格局。在全县率先制定了《中江县卫生系统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重建项目的组织及监督、规划、资金、招标、质量、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后期评估、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规范。
该局还加强服务协调,重点抓好“科学规划、按程序审批、按程序招标”三个环节,在项目协调服务中实施“四个统一”,即协助统一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统一招标代理机构、统一确定监理机构、统一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在严格监督管理上,该局对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实行严格的“五制管理”,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置的工程技术人员是否与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相符等,经国家、省、市、县检查,未出现任何问题,得到了各级领导和检查组的高度评价。该局严格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卫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县财政支付中心设立专账,实行报账制,促使卫生系统各项目单位均建立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台账,保证了灾后重建资金的有效、安全使用。
截至目前,该县卫生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中的45个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占总规划数的85%,占县可控项目的93.7%,其余在建项目也将于今年9月底以前完工。
“加快推进,提前、保质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赖晓东称,接下来,中江县卫生局将把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全局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领导、整合力量、细化措施,狠抓进度和质量管理,尽快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及资产移交等后期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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