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新闻 广汉新闻 什邡新闻 绵竹新闻 中江新闻 罗江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德阳市 > 什邡新闻 > 正文

天天315 解析消费案例

来源:西南商报 2019-03-27 13:56   https://www.yybnet.net/

农机致残拒赔偿 消委协助把权维

【案情简介】

去年清明节前,消费者陈先生的妻子在使用刚购买的电动铡草机时,右手食指被搅断,无法手术接活导致肢体残疾。事故发生后,陈先生多次找到四川什邡市某农机销售店(以下简称经营者)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但均遭到拒绝。3月30日,陈先生向什邡市消委会投诉,请求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处理过程及结果】

什邡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考虑到陈先生家住农村且要照顾妻子,来往多有不便,于是会同什邡市工质局执法人员驱车前往陈先生家中,现场了解陈先生妻子伤势,查看电动铡草机,叮嘱陈先生保存好购物、医疗等相关凭据。随后,什邡市消委会一行前往农机销售店,查看了经营者尚在销售的同型号电动铡草机,发现该产品无警示标示、无使用说明且产品本身具有一定缺陷。

什邡市消委会认为经营者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陈先生要求经营者赔偿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均合法合理,应当予以支持。遂现场向经营者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4月10日,经什邡市消委会调解,经营者赔偿陈先生妻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5万元,现金当场付清。至此,一起因农机致残引起的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案例评析】

本案是农机伤人致残的一起典型案例。该案所涉及的电动铡草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十二条“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农机伤人致残的消费纠纷适用《消法》。

根据《消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在销售农机时,未向消费者详细讲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未提供商品的使用说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消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及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经营者应当赔偿消费者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要求合法合理。

本案中,什邡消委反应迅速,法律适用准确,充分考虑到消费者实际情况,联合有关部门主动送服务上门,快速解决了这起农机伤人致残的消费纠纷,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违规收取燃气安装费 开发商退款又被罚

【案情简介】

去年年初,四川中江县消委会接到李先生投诉,称其于2017年4月在中江县兴隆镇某楼盘购房,到年底交房时要求缴纳天然气安装费4200元,但购房时并未告知该项收费,认为不合理,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中江县消委会立即派人到中江县兴隆镇该楼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楼盘自2016年11月30日开盘,已销售146套,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燃气安装费业主自理”,每户燃气安装费4200元,目前已经收取102户购房户的燃气安装费428400元,并向业主开具了收据。

中江县消委会约谈了该开发商,详细向开发商讲解了《四川省商品住宅价格管理办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开发商明白了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开发商同意退还已收取的102名消费者燃气安装费。针对开发商收取燃气安装费的违法行为,中江县消委会启动“诉转案”,将所有资料移交中江县工质局,中江县工质局依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开发商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本案是开发商利用格式合同,违规收取费用的典型案例。根据《四川省商品住宅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由成本、利润、税金构成。其中成本包括征地费用和土地出让金、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即开发项目内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通邮、有线电视、公共照明、园林绿化、环卫等费用)。开发商不得另外收取燃气安装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六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六)以行业规则、惯例、店规、内部规定、格式合同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中以“燃气安装费业主自理”的格式条款附加了消费者承担新建商品房天然气安装费的不合理条件,属减轻自身责任,加重了消费者负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据悉,近年来,经过消委、市场监管等部门不断宣传,德阳市主城区已连续多年未收到开发商收取燃气安装费的消费投诉,但在一些比较偏远的乡镇,由于农村消费者普遍面临消费知识欠缺、辨真识伪能力弱、风险防范意识差、维权意识淡薄、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部分不法经营者仍存侥幸心理,违规收取燃气安装费等不合理费用的行为偶有发生。各地消委组织应大力开展“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加强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普及,让农村消费者掌握消费纠纷救济途径,提高自我维权能力。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李鹏飞采写

新闻推荐

预存的8000多元还没用完 美容院就是不肯退钱

资料图片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成为众多经营者采取的一种销售模式,也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但是,当预存的钱没能用完、消费...

什邡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什邡,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天天315 解析消费案例)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