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什邡市工商质监局城北工商质监所成功调解一起因使用农药不当引起油菜苗枯萎的纠纷,农户获得800元补偿款。
前不久,消费者曾女士到什邡工商质监局城北工商质监所投诉,称其在某农资经营门市部购买了“野火敌草快”3瓶、“甲基化植物油”3袋,并于购买当天用于自家1.5亩油菜田,结果草没除去、却导致油菜苗全部枯萎,与商家协商也未达成一致。
受理投诉后,工作人员前往该农资经营部和消费者受损的油菜田进行调查。该农资经营点资质齐全,商品进货渠道和包装标识均无问题,消费者和经营者争议的焦点在于:何种情况下才能使用该农药?经过耐心调解,双方都认识到了自身的责任与过错,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经营者向消费者补偿800元、用于补种其他农作物。
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农资经营户,在销售有可能造成药害的农药时,应提前与消费者做好沟通,更要将农药的正确使用方法以文字警示形式提醒消费者,防止出现农作物灾害事件。
本报记者张炜通讯员杨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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