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司法救助金德阳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 德阳法院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刘胜张顺勇记者俞阳文/图
昨(7)日,记者从德阳中院获悉,在《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2017年第一季度办案情况的通报》中,德阳法院执行异议、复议、督办案件办理结案率为100%,排名全省法院第一,收结案数及平均结案率排名全省第三,有财产案件结案率和标的到位率排名全省法院第五,总体执行质效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为贯彻落实最高法和省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以及省、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德阳法院一年来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市法院‘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有效开展和取得成效。”德阳中院有关负责人说。
A 依靠党委领导 争取多方支持
记者了解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德阳市中级法院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等汇报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取得了上级党委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德阳市委专门听取市中级法院“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认真研究部署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德阳市委领导对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德阳市委宣传部领导就营造解决执行难工作氛围作出批示。德阳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职能。德阳市政府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市中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落实基础建设项目经费,将执行救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德阳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召开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强力推进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德阳市中级法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德阳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行局,由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人员任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开展解决执行难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议事项。
记者获悉,根据最高法、省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德阳法院深入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确定了两年基本解决德阳执行难的目标、主要工作及措施;德阳市中级法院与德阳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德阳市中级法院与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扣划基本养老金清偿债务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等。
同时,全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参加重大案件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等活动,参与见证执行工作。通过“法院公开日”活动,通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征求各界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争取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B 加大司法救助 促进和谐稳定
德阳市法院积极协调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最大限度对部分民事“三养”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确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没有履行能力等执行不能导致生活困难,且未纳入民政救助的执行案件对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属实施司法救助。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司法救助执行案件237件,救助人数293人,发放救助金额236.5万元。一批“执行难”案件通过司法救助的方式得以案结事了,彰显了司法为民,化解了社会矛盾。
另外,全市法院以活动为载体,确保“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突破性进展。例如:开展“司法大拜年”活动,2016年和2017年春节前后,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司法大拜年”活动,对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执行,共执结涉民生案件863件,执行到位案款5267万元。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全市法院清理未发放案款382笔共3667.43万元,全部发放完毕。制定了《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开展执行攻坚年活动,今年1月至12月,开展“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集中攻坚年”专项活动,增进执行行为规范性,强化执行实施主动性,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提高执行效率,确保突出问题得到集中整治、执行工作强制性得到有效体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结的工作目标。开展执行整治年活动,今年2月至12月,开展“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整治年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
C 强化联合惩戒 推进诚信建设
德阳法院与德阳电视台、德阳日报社联合开设“失信人曝光台”,集中曝光“老赖”,分批次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650余条,促使526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主动履行金额3768万元。
德阳市中级法院定期向市信用信息系统、人民银行信用系统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以及交通出行等方面实施失信惩戒。打击拒执犯罪: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知》,始终保持对拒执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共对3名拒执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对12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立案侦查,司法拘留54人次,罚款10人次金额36万元,限制高消费939人次,惩戒失信企业365家,限制出入境8人次。
德阳各级法院积极协调、督促本辖区商业银行、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单位,以及公安车管部门与“总对总”查控系统对接运行。全市法院通过“总对总”系统查控案件9800余件,查控财产7.95亿元。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根据最高法相关要求,德阳法院于2017年2月完成网拍职能转换,对执行标的物在互联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提高了执行财产处置效率,促进执行规范,实现了申请人权益的最大化。
D 创新执行举措 突出工作成效
德阳市中级法院推行执行改革措施,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职能,对辖区法院的执行案件推行交叉执行,着力实现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管理;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化解执行难案;化解申请人对法院的误解,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确保廉洁执法。积极探索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协调辖区法院成功化解执行转破产案件80余件,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
旌阳法院通过实施案件繁简分流,设立简易案件快执办案组,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广汉法院、中江法院通过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和集中发放执行案款,突出司法为民主题,增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绵竹法院通过微信送达,电子银行转账的方式实现简案快执,既方便了当事人,也提高了办案效率。什邡法院通过强化失信惩戒措施,促进自动履行和案件执结。罗江法院通过联动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社(社区)综合治理执行难,取得较好成效。“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一年来,德阳法院按照最高法和省高院的部署要求,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德阳法院有决心有信心在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社会诚信建设的加快推进下,不辱使命,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上述相关负责人说。德阳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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