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曾征) “我们村的‘大病帮扶专项资金\’就是好,我们村民大病等于有了‘额外保险\’!”2013年3月,什邡市湔氐镇龙泉村12组村民邓成碧在什邡市人民医院被查出患有“红斑狼疮”,住院医疗费用花费了79923元,通过新农合报销9644元,自付资金70279元。同时,她还获得了村里“大病帮扶专项资金”补助3160元。虽然钱并不算多,但如今邓成碧回想起来,仍感到非常高兴。
所谓“大病帮扶专项资金”,是龙泉村2013年7月开始,针对本村村民大病帮扶的一项惠民制度,目的主要是帮助村里因特大疾病,医疗费用除各保险的报销外,住院自负资金上万元的村民,按比例给予适当的补贴。龙泉村党支部书记刘刚华介绍,享受捐助资金的范围为户口在龙泉村的常住人口,积极支持村组的各项工作,配合村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以及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必须参加国家的各项惠农保险的村民。“凡是我村的村民遵守殡葬改革政策的,如果去世,凭火化单到资金管理部门,也能领取500元的补贴。”刘刚华说,“发放帮扶资金的标准为村‘两委\’每年以1万元为发放帮扶资金的基数,全村的医疗费总额在5万以内的最多能补助20%,剩余部分滚存下年;全村的医疗费总额在5万的按比例进行补助。帮扶资金的发放时间为每年12月底前。”
“最初帮扶资金来源由村‘两委\’每年向资金管理部门筹集专项资金1万元,同时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每年由全体党员、社员代表、村组干部募捐一部分以及本村爱心企业赞助一部分,不足部分村上支付。”刘刚华告诉记者, 2015年,龙泉村的“大病帮扶专项资金”制度正式运行,发动了全村老百姓共同参与到互帮互助中,村民们积极性都很高,每家捐款20元至100元不等,目前已经捐款12000元。“在今年‘七一\’前夕,我们还将组织村组干部、党员和爱心企业再次捐款,预计能筹措资金1万多元。”刘刚华说。
刘刚华还表示,龙泉村的“大病帮扶专项资金”按照正规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由村监委负责人对享受资金补助的发票进行初审,初审后由帮扶资金管理部门进行核实,最后进行公示,以求达到真实、透明。“每年年终资金管理部门必须向村民代表、党员、村组干部公布当年的补助情况,账目收支情况随时接受监督。”刘刚华说。
新闻推荐
(记者曾征)近日,记者从什邡市获悉,今年汛期该市山区和沿山区洪涝强度偏重,地质灾害防范处于高风险态势,目前已探明地质灾害隐患点305处。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什邡市多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