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单独两孩”政策的启动实施备受社会的关注。在经过调研论证,征求各方意见,起草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审议,省人大审定批准等五个程序后,3月20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按照新修订的条例以下三类家庭界定为单独家庭,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二)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三)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在什邡市师古镇红豆村,今年34岁的林付静夫妇属于政策覆盖对象。
“有‘单独两孩\’政策的消息后,我们就一直关注着国家的政策,提前咨询了可能需要的资料,在政策启动实施后不久就提出了申请。”林付静说,自己是独生子女,已经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已经14岁。
在德阳市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后,林付静夫妇便把早已准备好的相关材料递交进行审批,十多天后,林付静夫妇通过审批,拿到了生育证,8月迎来了她和丈夫的第二个孩子。
说到生第二个孩子的原因,林付静将其归结于想给孩子找个伴儿,“我自己是独生子女,我特别希望有个姐姐或者妹妹,他们两姐妹以后可以互相照应,等我们老了以后也多一个人陪伴。”
在生育第二个孩子之前,林付静心中也有着顾虑,“怕大女儿不理解,但是跟她沟通后,结果出乎我们意料,她也希望有个妹妹。”林付静说,现在大女儿每周回来都要帮着照顾妹妹,“她还经常说以后她要挣钱来照顾妹妹,她学舞蹈,要让妹妹学钢琴。”
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相比林付静,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母亲陈光华有着不同的记忆。在她的记忆中,有着五姊妹快乐成长的记忆,有着哥哥姐姐关心妹妹的温暖。“每个姐姐、哥哥对我这个幺妹都很好,我当时七八岁都还不会走路,是哥哥姐姐牵着我走,教我学会了走路。”
随着时代的变迁,我国的生育政策也在不断变化。按照安排部署,什邡市作为全国最早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政策的城市,早在1973年就开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80年,省政府明确规定“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重点少生,奖励和推行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生育政策。
“当我生静静的时候一对夫妇就只能生育一个子女了。”陈光华说,对于女儿生育第二个孩子她是完全赞同的,“多个孩子,家里要热闹很多,现在我们也还能够照看小孩。”
按照国家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的政策,陈光华的老公现在已经开始领取每个月80元的奖励金,“我过两年也可以领取了,两个人每月能够领到一百多块钱呢。”本报记者 叶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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