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晓霞 通讯员 钟茂江)为鼓励群众参与食品监管,新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自6月实施后,9月4日,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德阳市一消费者通过向工商部门举报一起侵权食品生产案件,按照涉案货值金额5%计算,获得15483元的举报奖金,成为德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修订后的首笔举报奖励。
据市食安办称,举报人在什邡市消费时发现标识“唯怡”植物蛋白饮品生产地址是什邡市皂角镇某村,遂对此产生怀疑。随后,举报人到产品标识的地址进行查看、了解,初步掌握了某公司涉嫌生产侵犯“唯怡1”、“唯怡90”、“鲜橙多”等产品的事实并向德阳市工商局举报。经德阳市工商局立案调查,认定了该公司生产侵权产品的事实,没收侵权产品货值309659元,罚款258524元。 案件办结后,经市工商局申报,市食安办审核,按一级奖励向举报人发放了涉案货值金额5%共计15483元的奖励金。
据称,新修订的《德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更注重对举报人信息的保护,举报人可匿名举报,在举报时可预留银行账号,在案件办结经审核符合举报奖励的,可直接通过转账方式发放奖励金。广大市民若发现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可放心向农业、食品药监、工商等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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