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旌阳区的农民工谢某终于拿到了由旌阳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其讨来的被拖欠了三年的1.5万余元赔偿金。
据介绍,谢某在2003年至2015年间受聘于一家园艺公司。期间,应园艺公司要求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虽合同期满未进行续签,但其工作时间、地点、内容却从未变更,持续长达11年时间。不仅如此,这家园艺公司之后还与一家苗圃园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但未将此事告知谢某,只是通知其又到苗圃园工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谢某也就没有与苗圃园签订劳动合同。
2015年初,谢某与园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公司给谢某发放的工资长期低于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且未给谢某购买社会保险等问题,双方产生了劳资纠纷。园艺公司就以没有签订合同为由,拒绝承认其为该公司员工。2015年4月,在多方投诉无果的情况下,谢某来到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案件经仲裁、一审、二审、再审,历时长达三年多,终于讨回了欠款。
本报记者曾可嘉通讯员丁莉
新闻推荐
本报讯(刘俊宏记者王珊珊)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日前,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
德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德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