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大会战启动
发放执行款刘胜本报记者俞阳文/图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向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为贯彻落实最高法和省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以及省市《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近年来,德阳全市法院采取有力举措,攻坚克难,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德阳法院有决心有信心在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社会诚信建设的加快推进下,不辱使命,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德阳中院院长李勤表示。德阳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德阳中院执行局局长莫代玲介绍,下一步,将举全市法院之力,凝聚各方合力,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争取多方支持出台工作方案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德阳中院得到了上级党委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德阳市委、市政府将“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全市性工作,形成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德阳市委宣传部就营造解决执行难工作氛围作出部署;德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出台《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职能;德阳市政府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德阳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落实基础建设项目经费,将执行救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德阳中院制定了《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并与德阳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与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扣划基本养老金清偿债务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等。
全市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参加重大案件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等活动,参与见证执行工作。通过“法院开放日”活动,通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开展执行攻坚化解积案难题
全市法院以活动为载体,确保“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突破性进展。
近两年春节前后,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司法大拜年”活动,对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执行,共执结涉民生案件863件,执行到位案款5267万元。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清理未发放案款382笔共3667.43万元,全部发放完毕。
开展执行攻坚年、“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集中攻坚年”“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整治年等专项活动,增强执行行为规范性,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提高执行效率。
2017年8月29日至8月31日,在为期三天的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统一行动中,德阳两级法院参战干警连续奋战、集中攻坚,重点针对长期未结案件、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涉执信访案件等展开集中执行行动。行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出动警力643人,出动车辆138台,分别对441件案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三天集中行动中,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97件,执行到位金额2445.78万元,其中现场支付案款246.73万元。
强化联合惩戒推进诚信建设
德阳中院与市级媒体联合开设“失信人曝光台”,集中曝光“老赖”,已分三批次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500余条,促使587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主动履行金额5697万元。
德阳中院定期向市信用信息系统、人民银行信用系统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以及交通出行等失信惩戒。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知》,始终保持对拒执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一年多来,共对3名拒执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对16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立案侦查,司法拘留89人次,罚款22人次金额26万元,限制高消费1391人次,惩戒失信企业523家,限制出入境156人次。
德阳两级法院积极协调、督促本辖区商业银行、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单位,以及公安车管部门与“总对总”查控系统对接运行。全市法院通过“总对总”系统查控案件1.7万余件,查控财产15.36亿元。同时,根据最高法相关要求,全市法院于2017年2月完成网拍职能转换,对执行标的物,由执行人员通过执行办案系统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在线拍卖。
创新执行举措突出工作成效
德阳中院推出执行改革措施,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对辖区法院执行案件交叉执行,着力规范执行行为;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化解执行难案,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确保廉洁执法;积极探索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活动开展以来,已协调辖区法院成功化解执行转破产案件40余件,涉案金额13145万元。“没想到仅仅5天,法院就执行下来了。”旌阳区环保局陈薇如是说。旌阳区法院作为全市执行改革试点法院,通过实施案件繁简分流,设立简易案件快执办案组,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去年8月29日上午,旌阳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旌阳区天元镇黄连桥村的某工艺玻璃厂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该玻璃厂因未依法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被旌阳区环保局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因该厂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拒不履行,旌阳区环保局向旌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到达该厂后,对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现场调查,并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释法明理,重点强调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在强制执行的法律威慑力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10万元罚款。
由于破解“执行难”成效显著,在2017年9月13日省高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新闻发布会上,旌阳区法院就执行工作经验作了题为《以改革的思维和更大的力度破解执行难》的交流发言,系统阐述了该院创新构建的“三分三定三强化”执行改革模式,详细介绍了为深入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已经实施的履行义务告知制度、“执行和警务一体化”办案模式、全国首创执行案件社会认领机制、悬赏执行制度、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手机失信彩铃、建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等七大创新举措。
据德阳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德阳中院执行局局长莫代玲介绍,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以及省委、省高院相关部署,对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举全市法院之力,凝聚各方合力,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行联动。协助市委出台《关于调整德阳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职责分工的通知》、近期协助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重新制定《执行规范化运行的指导意见》《困难申请人律师援助办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告知书》《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办法》《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
二是开展“四个活动”,助推攻坚决胜。开展“院长大比武”竞赛活动:5月,市中院组织开展辖区基层法院“院长大比武”竞赛活动。7月底,省高院组织开展全省中院“院长大比武”竞赛活动。在一季度“司法大拜年”专项行动后,二季度开展“失信大曝光”专项行动,确保生效法律文书主动履行率明显提升;三季度开展“执行大攻坚”专项行动,集中执行长期未结的涉企业、涉金融债权、涉弱势群体、涉特殊主体等重点类型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攻坚战,确保长期未结执行案件量明显下降;四季度开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逃避抗拒执行,充分体现执行强制性。
三是强化执行宣传,营造良好执行环境。通过各种宣传载体、手段方式,增进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借助党委宣传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推动建立本地主流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刊登执行公告、实施悬赏执行等制度,促进自动履行。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舆论导向作用,结合“失信大曝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周”活动,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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