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伟)“谢谢法官!你们辛苦了!你看我们赶上时节种上小春了,荒了这么久的地,这一季庄稼有望了!”日前,位于绵竹市富新镇高华村二环路旁的十几户村民见绵竹法院的法官一行又走进庄稼地查看情况,纷纷围了上来向法官致谢。
2012年,张某与富新镇高华村40名村民达成了租赁土地协议,约定租赁土地10年及租金等。其后,张某在承租土地上种植树木、修建临时建筑,但从2016年起开始拖延支付租金至拒不支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2018年9月在富新法庭的组织下达成调解。因张某未按生效调解书履行义务,40名农户向绵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张某支付拖欠的租金30余万元并腾退土地。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张某并未履行腾退土地和支付所欠租金的义务,后来竟逃避执行。经多方调查,发现张某在调解书生效后在某运输公司领取了18万元现金,还将部分涉案土地转租他人并收取租金,但上述钱款张某均未用于偿还涉案的债务。因张某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已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在面对刑事处罚的巨大压力下,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找到了法院,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腾退土地。在当地政府及村组多方协调配合下,村民同意部分土地现状返还,其余土地经过一个多月的机器挖推、人工的紧急劳作,终于赶在小春种植时节之前完成了还耕。同时张某也与40名申请人达成了租金的分期支付计划,并已按约履行了10万元,该批涉民生执行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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