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邀请了10余位民企代表参加座谈,现场讲解了多个德阳市发生的典型案例,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为民营经济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2016年12月以来,罗某、陈某等人共谋策划成立四川绵宏酒业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冒用剑南春集团促销返利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并以发展会员作为奖励从事传销活动。截至案发,共发展会员3870余人,层级已达百余级以上,吸纳会员资金近亿元。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会员提现要求而案发。案发后,大量会员聚集剑南春集团要求赔偿,并多次集体上访,不仅侵犯了“剑南春”集团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剑南春”的声誉和形象,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鉴于该案社会影响大,绵竹市检察院立即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警方从“层级、人数、组织领导作用”等方面固定并完善证据,尽可能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去年11月14日,绵竹市人民检察院对罗某等13人提起公诉。今年7月26日,13人分别被判处9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80000元至1000000元不等的罚金。
“办案中,检察机关在严格把握法律标准、准确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充分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表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今年5月,牵头制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犯罪,上半年,批捕7人,起诉9人,强化法律监督,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刘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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