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德阳讯(王勇 记者 童登俊)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近年来,绵竹市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畅通渠道激发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来,按照“有件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回”的要求,及时、有效处理群众环保投诉、举报,构建“全民要环保”的良好局面,编织起生态环境保护安全“天网”。
环保投诉 件件得到处理和回复
去年,绵竹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境内一家熬制动物胶的小作坊产生的臭气影响了周围群众的生活。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市环保局几次上门宣传、警告,然而,该作坊并没有停止非法生产、违法排污的行为,于是,环保局会同绵竹供电公司对该作坊进行了强制断电。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绵竹市除了有12369投诉举报热线外,还设立了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有书记、市长信箱、效能微博、微信等平台,搭建起便民的投诉举报平台。群众对于环保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市环保局高度重视,24小时安排人员接听投诉举报电话,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后,按照局里统一安排和部署,做到“必到现场、必调查、必回复”,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提出不同处理意见:限期整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规定最长时限60日内对投诉举报进行回复,给群众一个交代。
据了解,去年该市一共接到来自各种渠道的投诉举报件193件,办结率100%,全部得到有效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应。
设立奖励办法 最高可奖5万元
环保工作千头万绪,涉及人民生活、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需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真正做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在近年来该市开展的环保整治行动中,市民的环保意识也得到了极大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保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公民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群众是社会监督的主体,为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该市出台了《绵竹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办法》共十六条,其中规定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信函举报,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市环保局调查属实的,待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按行政处罚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奖励最低5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举报内容包括: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违法排放水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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