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遵道镇村民反映河流污染情况的调查
日前,绵竹市遵道镇部分村民向四川日报网《问政四川》栏目和本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当地一条名为干河子的河流污染严重,沿岸有多家养殖场,将未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排放到河水中,导致沿途淤积大量粪便,臭气弥漫,水质受到污染,村民无法正常使用。
当地村民反映情况是否属实?小型家禽养殖场排污监管存在哪些难点?本报记者前往实地采访。
□本报记者 阮长安 杜蕾/文 田为/图
村民反映
几年前就开始排污 洗个拖把都是臭的
12月9日上午,记者驱车来到德阳绵竹市遵道镇双土村,一旁流经的正是干河子河,不少民宅临河而建。正值冬季,恰逢枯水期,原本十余米宽的河道,河面只有三四米宽。
听到记者打听干河子的污染情况,村民们七嘴八舌地说开了。“别说洗菜洗衣服了,洗个拖把都是臭的。”“钻了水井,打出来的水还是有臭味。”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过去干河子的水很干净,他们一直用来饮用、淘菜、洗衣、灌溉,十分方便。七八年前,不少干河子上游农户沿岸建起了养殖场,直接将禽畜粪便和清洗圈舍的污水排放到河里,导致沿岸堰沟淤积大量粪便,不仅水量小了,水质也严重污染。
在河的另一边,西南镇图强村二组,村民面临的情况也是如此。
“你闻,这井里打出来的水有臭味。”一位村民带记者到他家中,从院中的井里打出一盆水。记者凭肉眼看并没有什么杂质,但凑近一闻,的确有明显的臭味。
村民们说,为了这水质问题,他们曾到村里、镇政府反映多次,去年夏天开始,这几个村子用上了自来水。
虽然有了自来水,村民们仍高兴不起来。“河里太臭了,住在河边多造孽。”“我们想要以前干干净净的干河子!”
记者直击
沿河100米4家养殖场 粪水直排干河子
村民所言是否属实?当天中午1点,走在干河子的河坝上,记者一路上行探究竟。
沿河上行百余米,记者看到上行方向右侧,一排齐整的水泥养殖房正建在河边,还能听到鸭子翅膀扑腾声和叫声。约100米的距离,就有4家养殖场,再往上游看,河旁还有不少类似场房,村民说,那些也是养殖场。
记者从河坝攀上河堤,看到河边几家养殖场厂房离河只有一两米远。这些养殖场都由空心水泥砖建成,简单的四根立柱,上面盖着石棉瓦,一排鸭房由路边一直延伸到河边。每排大约10间鸭房,每个养殖场都有四五排这种鸭房。
绕到河边再看,几乎每家养殖场都有通向干河子的排污出口,接近河道的地方可以看到明显的家禽粪便,那里的河水明显发黄发黑发臭。
记者还看到,双土村十三组集中居住点附近一家养殖场伸向河道的排污管出口已经破裂,一股发黑的污水正向河中缓缓排出,老远就闻到阵阵恶臭。由于河水水量小,水速缓慢,流到河中的粪便有不少淤积在了河道上。
这家养殖场的帮工告诉记者,他服务的这家养殖场有55间鸭房,能一次性养八九千只鸭子,从雏鸭到成鸭,四五十天就能养一轮。
离这几家养殖场不到20米远,立着某知名食品企业二级水源保护地的石碑。该碑是绵竹市人民政府所立,碑背后画着水源保护地范围示意图,记者看到,干河子正在保护区红线范围之内。
当地回应
规模以下养殖场 法律监管尚存空白
养殖场直接将粪便排入河中,当地政府是否处理?记者当天下午找到了绵竹市遵道镇人民政府。
镇长李启东说,镇政府也接到过老百姓关于这方面的投诉。“沿河养殖是历史形成的。”李启东说,过去政府鼓励老百姓创业增收,不少农户通过养殖致富,当时也没觉得家禽养殖污染是个大问题,但现在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很在乎身边的水、空气是否受污染,因此对干河子河边的养殖场排污有不少意见。
今年开始,遵道镇已停止审批成规模的养殖场,对于农户报建专门的养殖房屋已经冻结不批。政府同时对沿河的养殖场逐家摸底建表,并要求养殖户逐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逐渐关停。
分管环保的叶建富副镇长向记者出示了一张由镇政府今年4月11日制定的《环境污染整治告知书》,内容是要求养殖户须根据实际情况,对现养殖的家禽及时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包括修建沼气池和化粪池、修建污水沉淀池、修建污水隔离池或隔离墙等保护措施及其他环保设备,并用石灰等消毒物质进行消毒等,同时提出“不按环保相关规定从事生产活动,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养殖户自行承担。”
李启东镇长说,该告知书已发到各养殖户手中,签字后交回镇政府。但叶建富表示,目前只收回一部分告知书,送达后有些养殖户并没有签字,“整改工作推进起来比较困难。”
为何推进改造很困难?因为要花钱修化粪池等,很多养殖户不愿意投入。“修化粪池、沼气池,怎么也要个十万元,这个钱养鸭户出不起。”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养鸭户这样回应记者。
当地环保部门对此如何处理呢?绵竹市环保局12369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干河子污染的事情,他们也多次接到举报,并多次到现场查看,发现干河子上游只有两家养殖场达到“规模以上养殖”标准,其余都是规模以下的小养殖场。该工作人员解释,猪存栏500头及以上、牛100头及以上、鸡3万只及以上才算“规模以上”,具体到养鸭,比对养鸡,3万只以上算规模以上。“按照现行环保法规,对规模以上养殖场的监管手段比较多,而对规模以下的、农民自己养殖的家禽家畜,监管手段不多,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空白。从环保角度而言,暂时还没有相关条款做硬性要求。”这名工作人员说。
绵竹市环保局办公室胡主任说,干河子污染的问题“一直在整治,从来没停止”。近期接到群众投诉后,12月8日上午,绵竹市政府督办室还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开会,安排整治干河子周边养殖污染。
权威观点
省环保厅:不管上不上规模 违法就要处理
10日下午,省环保厅农村环保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即使养殖场未达规模化标准,但只要违反环保法律条例,对环境造成污染,该处理的就应处理。
据介绍,今年10月8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已通过《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章第13条明确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该负责人表示,省环保厅已与省畜牧局进行沟通,将联合出台一个四川省关于上述条例的实施意见,对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进行区分、规定,目前意见正在草拟中,将严格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原则,督促中小养殖场搞好污染防治,“这个意见将会对实际执法起到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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