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梓溶)近日,记者获悉,绵竹市采取5项措施,保障政府采购供应商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成效。
据了解,实施的5项举措包括,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全面完整地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让供应商知悉采购需求、采购时间、采购活动,确保各潜在供应商平等获得政府采购商机和全面了解采购活动动态;对采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要求必须安排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开、评标;对采购金额不足100万元的项目,安排监督人员抽查现场开、评标;客观公正处理供应商投诉;将恶意低价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投诉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轻重禁止其在半年至3年内参加绵竹市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人故意拖延应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市财政局以电话或函件的方式督促采购人及时支付。对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的,市财政局核实情况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强制执行。
新闻推荐
——绵竹市创建“无讼社区”调查2月10日,绵竹市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唐森山来到绵竹年画村处理一起家庭纠纷。不过,唐森山不是去判案,而是去调解。这源于他的独特身份——年画村社区法官。2013年,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