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看到一张张求助的脸庞和一双双无助的眼神,我们总会为之触动……”于是,他们便会展开法律援助——
本报记者 林涛
法律援助是一项公益事业,也是党和政府为民解难的民生工程。近几年,绵竹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把法律援助作为关注弱势群体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抓紧抓实,为弱势群体擎起了一片正义的蓝天。
“法律援助是一个清贫的工作,它不以盈利为目的,这就需要一批高素质的人才,用热情和爱心去从事这项事业。”绵竹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们对这份特殊的工作有着清醒的认识。“每当看到一张张求助的脸庞和一双双无助的眼神,我们总会为之触动……”他们说。于是,他们便会对其实施法律援助,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
绵竹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根据辖区乡镇较多的实际,将工作重心向偏远村、社区下移,深入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2012年1月至10月,该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法律咨询案件2486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2件,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108人次,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在该市8个职能部门、21个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需求者在正常状态下,一小时之内就可以找到一家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每个法律援助工作站都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使法律援助工作站能够承担起审核、受理法律援助事项的功能,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积极谋划,在较大和较中心的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发放宣传资料,向村民提供简单的法律援助服务,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
用法律武器为弱势群体撑腰
该法律援助中心针对社会上一些弱势群体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实际情况,为下岗职工、残疾人、贫困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收到较好效果。
家住绵竹市汉旺镇的林某是一级智力残疾,她的丈夫经常对她进行打骂虐待,其母亲领着女儿申请法律援助要求离婚。因林某有智力残疾,其母亲又不是她的监护人,法院拒绝立案,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们主动为母女俩提供非诉业务,帮助林某办理变更监护人的程序。
家住绵竹市土门镇民乐村1组的宋某,于2011年2月10日,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残障,因损害赔偿与车主未能达成协议,迟迟不能得到赔偿。加之宋某在恢复过程中再次受伤,使本来已经陷入困境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该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交办案件后,立即指派律师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基本情况,通过查询相关法律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以及各方咨询以往办理此案的相关情况,为当事人制定了赔偿请求方案,提供起诉意见,并帮助其起诉。最终成功地为当事人宋某获取了赔偿金196763.05元。
得知判决结果后,受援人及其家属激动得连声道谢:“感谢党,感谢政府!多亏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和关心,我们全家才有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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