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将持有的公司80%的股权对外转让,并将公司改组变更为外资企业,公司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及相关收益由外资企业承继。本次改组待取得投资及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现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会于2012年6月1日做出的书面决议,为保护相关债权人利益公告如下:
凡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股权转让将按照程序实施。
债权申报方式: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绵竹市新市镇新胜街28号】;邮编:【618209】;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0838-6503233】,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上述申报债权的本公司联系人为:【杨晶】;联系电话为:【0838-6503233】。
特此公告。
绵竹市鑫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 8月7日
新闻推荐
德阳市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吊销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 2011年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年度验照行政处罚文书的送达公告
剑南镇鑫鑫美发屋等全市9393户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2011年度验照手续。2012年6月1日和2012年8月2日,我局在《德阳日报》分别发布了限期为30日的限期改正公告和听证公告,上述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