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聚焦
近期,绵竹市人民法院孝德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与被邀请的当地村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一道,顺利地调解处理案件,化解了矛盾。
原告尹某某年近九旬,共生育子女七人。尹某某自从分家后,一直由其两个儿子即本案被告赡养,老人的承包地也由二被告共同耕种。2011年初,二被告与其他兄弟姐妹达成赡养协议,原告的生养死葬义务由小儿子承担,二被告继续耕种原告承包地。协议达成后,原告随小儿子到外地生活,居住两三个月后,由于生活不习惯,原告即返回绵竹,由于有前述协议在前,二被告对原告未尽赡养义务。原告的女儿、女婿闻讯后,从上海回来,并与原告共同居住近一年时间。2012年初,原告的女婿认为二被告只耕种原告的承包地而未给原告称粮,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即与原告商量起诉要求收回承包地。诉讼中,民一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的基本要求就是解决生活问题,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二被告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原告便撤回了起诉。撤诉不久,原告在女婿的劝说下再次到法庭起诉,认为二被告不会履行赡养义务,坚决要求收回承包地。孝德法庭受理该案件后,认为本案蹊跷,原告三番五次起诉,此事定有隐情,为此,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驱车到被告家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并了解相关案情。两个儿子态度也很坚决,认为原告自从分家后就没有种过承包地,原告的生活一直由他们赡养,现在老人要求收回承包地,他们坚决不同意,同时还称,原告的女婿是外地人,看到原告所处的年画村发展很好,房屋、土地升值空间较大,因此怂恿原告起诉,女婿就可从中得到好处。
承办法官认为,老人应当老有所养,不管子女想法怎样,安顿好老人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因此,承办法官在开庭时邀请了当地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一方面打消案外人不应有的想法,另一方面宣传法律。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不再要求收回承包地,被告定期给原告称粮拿油,确保原告的生活有保障。
本报记者 林涛 通讯员 宋国振 张旌
新闻推荐
绵竹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设立派驻检察室—— 检察官走近百姓身边
日前,在绵竹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检察官的耐心调解下,一名参与一起入室伤害案的未成年人得到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在达成赔偿协议后,检察机关对其给予酌定不诉的处理。2011年底,绵竹市汉旺镇发生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