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小档余婷 四川大学法律硕士,2018年2月进入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现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干警。
人物小档胡婉 四川大学法律硕士,2014年进入德阳市罗江区检察院,现为德阳市罗江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检察新人当上暖心大姐姐
余婷是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一名干警,也是一名90后检察新人,她身上既有90后的青春与活力,又有一份检察人的沉稳和执着。在平凡的工作中,余婷诠释着她心目中公正和爱心的意义。
别人的人生亦是自己的人生
“认真、努力、务实”是同事对余婷的评价。当“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刷爆法律人的朋友圈时,这句话也触动了余婷。她更是一直认为,办案绝不仅仅是判定别人的人生,更是影响自己的人生,只有站在这个高度看待检察办案,才能更加一丝不苟地对待工作,就能在办案中散发出人性的光辉。
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余婷总是仔细研读卷宗,对各项证据材料一 一把握。在协办一起网络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因为既存在性侵案件中客观证据少、书证物证少、直接证据少等问题,又存在网络犯罪取证难、证据易被消除的问题,余婷与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认真复核补查全案证据,并从案件定性、犯罪行为完成形态及犯罪嫌疑人主观目的等方面反复进行研判,并查找大量案例作为参考,最终准确打击了犯罪。该案也是德阳地区首例网络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孩子的喜爱就是“旌心”的担当
“教育、感化、挽救”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要求。在涉案未成年人眼中,余婷不仅仅是办案的检察官,更是一位贴心暖心的大姐姐,在进行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帮助他们重新认识自己,更好回归社会。每月与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进行例行谈话,余婷都会认真了解他们当月的情况,设身处地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心理状态,进而找到最为适宜的途径帮助他们矫正和克服生活中的不良习性。而这些未成年人也愿意跟她交心谈心,亲切地称她为“余姐姐”。
2018年,余婷所在的未检科牵头成立了“旌心”呵护未检团队,综合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等工作。余婷全程参与了团队筹备、成立、顺利运行全过程,并具体负责团队日常事务。为提升全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余婷所在的“旌心”团队积极推进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工作,仅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便实现了旌阳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法治副校长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在“法治进校园”系列巡讲活动中,余婷作为“旌心”宣讲团的成员,自然而然成为了法治宣讲的主力军。余婷与团队成员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制作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防治校园暴力”“远离毒品”等主题多样的宣讲课件,通过以案释法、情景剧表演、互动问答等形式进行法治宣讲活动。自2018年以来,余婷与团队成员共进行了100多场法治宣讲,覆盖全区中小学数万人。
秉持“走出去、请进来”的理念,近年来,余婷所在的“旌心”未检团队组织了多场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2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在校师生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走进检察机关,参观未检办案区、观看未检微电影、宣传未检工作。“旌心”团队创建后,受到了市检察院、区政协、区关工委等单位的肯定,并在全市关工委“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部署会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家庭教育融进检察教育
对因监护失职或监护失误导致被监护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遭受侵害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是余婷作为未检人的又一重要职责。
今年以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剑指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准确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余婷做了很多实证研究,其撰写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证明问题研究》对该类案件的办理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被收录于德阳市检察院《学习与研究》。
2018年5月起,余婷所在的未检科已开展个案亲职教育33次,其中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19件,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14件。在对一起遭受性侵害的14岁女孩的母亲进行个案辅导时,余婷一方面要求她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变化,另一方面引导她与孩子及时沟通。此外,还让其减轻心理压力,履行好监护人职责,为孩子营造快乐轻松的成长环境。在后来的回访中,余婷了解到女孩情绪已逐渐稳定,并已正常进行学习生活。
余婷从检时间虽短,但志气不短。唯有奋斗不负时光,唯有奔跑才有远方,余婷将继续用爱与法的光芒照亮更多孩子的心田。
本报记者 俞阳
她用关爱传递法律的温暖
胡婉从小就怀揣着从事法律工作的梦想,不停歇,是她一直以来的状态。2010年,她以434分的成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2年,她以全省检察系统招录考试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德阳市罗江区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她铆足了劲,勤学苦练,一路向前,用拼搏书写无悔青春。
不忘初心的坚守
当公诉人以来,胡婉已办理多起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大要案。办案中,她始终坚守着对法律的忠诚、执着和信仰,用无私的公心守护法治蓝天。2014年,胡婉承办的张某某等人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庭审过程中,胡婉发现张某某等人还有其他挪用公款的事实并未被查实。当时正值反贪转隶的关键时期,经检察长批准,胡婉走向侦查一线,充分运用《刑事诉讼法》赋予的自行补充侦查权,自行调取相关案件证据。尽管父亲正在生病住院,胡婉仍然坚守一线,不畏艰难,勇挑重担,成功追加起诉张某某等人挪用公款2000余万元的事实,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
2018年6月,在办理本区最大的毒品案件——刘某、蒋某贩卖毒品、非法持枪案的过程中,为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胡婉充分利用庭审开展禁毒宣传工作,精心制作了庭审预案和多媒体示证提纲,用鲜活的案例直观而深刻地向旁听的在校学生展示了毒品的危害,深化了学生对禁毒知识的理解和防毒拒毒意识。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优秀公诉庭。
精益求精的匠心
2018年,胡婉以出色的业务能力被选拔参加全省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代表德阳市检察机关参加比赛。经过激烈角逐,德阳公诉人论辩队过关斩将,脱颖而出,以决赛第三名的成绩荣获“优秀论辩团队”。
2018年11月,胡婉被抽调参与办理张为、张飞等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该案是德阳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时间跨度长。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胡婉和其他专案组成员对案件关键证据进行反复核查,制作了2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案件起诉后,专案组按照讯问、举证、质证、辩护观点预测及答辩等四个模块规范制作庭审预案,内容达200余页,分析归纳涉黑辩护观点及答辩意见100余条,先后调整庭审预案18次。在连续4天近40个小时的庭审中,胡婉和其他公诉人当庭讯问被告人,宣读并通过多媒体展示了200余名证人的证言,20余名被害人的陈述,2000余份书证,20余份鉴定意见及200余份现场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等证据,成功起诉,有利打击了涉黑犯罪,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诚意付出、忠于职守、踏实劳作,这就是胡婉作为一名公诉人的“匠心”。
小善中蕴含大爱
公诉席上的胡婉冷静威严,未检工作中的胡婉柔情温暖。罗江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成立后,胡婉主要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她坚持“特案特办”,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让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实现关护、帮教未成年人的目的。在办理唐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中过程中,考虑到唐某某系未成年人,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从帮助、挽救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依法对唐某某作出不批捕、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胡婉在办案过程中充分了解到唐某某的家庭情况,坚持主动上门征求监护人是否同意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对其家属进行关心。
从事未检工作以来,胡婉被任命为德阳市“五防”安全教育讲师。两年多来,她走遍了罗江区的各个乡镇,在罗江区26所中、小学校开展了50余场内容丰富的法治宣讲,实现了“法治进校园”100%全覆盖。在巡讲过程中,胡婉创新宣讲方式,调动同学们主动学习的积极性,获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为让未检工作更有实效,胡婉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妇女工作相结合,多次会同民政部门对全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等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在工作中依法开展妇女儿童保护工作。胡婉还参与编撰罗江区检察院的普法栏目《蓝姐说法》,用四川方言和幽默的语言编写普法文章,她还参与设计了罗江未检动漫人物“罗小江”“检小蓝”,获得读者点赞。
近一年来,罗江区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德阳市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本报记者 俞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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