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旌阳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罗江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汉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什邡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绵竹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中江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县(市、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县(市、区)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原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工作由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县(市、区)税务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县(市、区)税务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三、原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实施前,暂按原规定办理。
四、涉及原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职责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县(市、区)税务局承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对原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五、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2018年6月15日前全省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德阳市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继续使用。
六、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按原规定需要向原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向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县(市、区)税务局提供一套;按原规定需要在原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向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县(市、区)税务局申请一次。
八、纳税人在全职能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施“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12366纳税服务咨询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
九、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旌阳区税务局通讯地址为:德阳市千山街二段68号;黄河东路办公区通讯地址为:德阳市旌阳区黄河东路257号。联系电话:0838-2512703。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罗江区税务局通讯地址为:德阳市罗江区万安北路278号;万安北路办公区通讯地址为:德阳市罗江区万安北路180号。联系电话:0838-3204587。
国家税务总局广汉市税务局通讯地址为:广汉市北海路9号;武昌北路办公区通讯地址为:广汉市武昌北路三段1号。联系电话:0838-5253332。
国家税务总局什邡市税务局通讯地址为:什邡市亭江东路198号;蓥华山路办公区通讯地址为:什邡市蓥华山路北段68号。联系电话:0838-8206152。
国家税务总局绵竹市税务局通讯地址为: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31号;苏绵大道办公区通讯地址为: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7号。联系电话:0838-6903530。
国家税务总局中江县税务局通讯地址为:中江县东北镇一环路东段613号;魁山路办公区通讯地址为:中江县凯江镇魁山路2号。联系电话:0838-7102500。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通讯地址为:德阳市旌阳区凉山路55号。联系电话:0838-290333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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