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书英)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罗江县细化措施,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其中,罗江县纪委直接参与案件查办人员占60%以上;因在“创铸树”活动中工作不实,罗江县纪委对16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罗江县纪委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将力量集中到执纪监督问责上,认真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撤销或退出议事协调机构55个,保留或继续参与议事协调机构23个;调整内设机构,将人员向案件查办一线倾斜,县纪委直接参与案件查办人员占60%以上。
为进一步巩固正风肃纪成果,该县健全正风肃纪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积极防范、大力纠正各种“隐形”“变种”问题;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社会评价工作等方面机制,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保障作风建设长期有效开展。2015年一季度,因在“创铸树”活动中工作不实,县纪委对16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约谈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4人次。
为全面推进监督责任落实,该县还建立100%覆盖监督模式,强化监督效果。创新开展电视问政,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A级风险点的动态管理,形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建章立制的动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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