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土资公[2015]2号
经罗江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天台湖13-1号地块宗地总面积:7340.77平方米宗地坐落: 天台湖13-1号地块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15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明细:科教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 44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出让起始价: 加价幅度:备注:1、该宗土地用途科教用地(幼儿园)建设规模,新建园办12-15个班,学生总数360-450人;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建成,2017年9月招生不少于6-8个班。 2、拍卖起始价为20万元/亩。宗地编号:天台湖景乐安置点东南侧地块宗地总面积:11922.27平方米宗地坐落:天台湖景乐安置点东南侧地块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50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明细:批发零售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 9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出让起始价: 加价幅度:备注:1、该地块用途农贸市场,按照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进行建设,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建成,2017年综合摊位设置不低于200个,市场内机动车位不低于1/100,地埋式垃圾收集点不低于2个,并内置公厕1座。 2、拍卖起始价为25万元/亩。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01月29日至 2015年03月02日到罗江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1月29日 至 2015年03月02日到罗江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3月02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3月02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3月03日10时00分在罗江县政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期若遇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和领取相关资料。
2、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
3、出让价款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且缴纳期限不超过1个月。
4、宗地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价款及违约金的,不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5、土地出让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既定规划条件,确需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指标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6、交地时间为土地款缴清后6个月内移交宗地。
7、竞得人不得以更名、入股等方式改变竞得人,若需改变的,须按照土地转让的程序和规定办理。
8、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时限退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罗江县雨邨东路14号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838-3120345
罗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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