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知道错了。”日前,广汉市和兴镇村民陈某被广汉法院法警戴上手铐时,瞬间没了“耍赖”的底气,当场承诺一起交通事故的赔偿。
2016年12月8日7时20分,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从旌江干道方向往和兴大桥方向行驶,行驶至广汉市和兴镇国防村路段时,与同为和兴镇人兰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因为赔偿的事,兰某某、陈某闹上了法庭。经广汉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赔偿申请人兰某某交通事故损失共计47115.06元。但被执行人以自身也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近一年自己也在休养无钱履行为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多次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经过协同摸排,深入查找执行线索,9月4日下午5点,广汉法院执行法官带领法警,迅速出击,依法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被执行人见这次是“动真格”的了,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人协调,主动还款5000元,并承诺其他执行款也会在今年12底前全部还清。
在双方达成一致,并取得兰某某谅解后,法院解除了对陈某的强制措施。本报记者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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