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雁·蔚蓝郡” 项目位于大同路与天津路交会处,规划用地面积约.3亩。由于国标规范的变化以及适应市场需求,四川金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项目未建部分规划计方案进行调整,其调整内容为:1.大同路高层由八栋减少为四栋。2.大同路增加沿街住宅底商。3.幼儿园位置优化至项目场地北侧,大同路与规划路交会处。4.调整户型内部结构。5、机动车停车位按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配置。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容积率:2.5,建筑密度:.9%%,绿地率:%,机动车车位数量:辆。
该项目调整方案经我局审查后,呈报广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调整后方案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年1月日—年1月日)。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对该方案有异议或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报广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也可提出听证申请。
1、公示地点:①项目现场、②广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③德阳日报
2、联系地址:广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广汉市长沙路东一段号)
3、联系电话:-
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见广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广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年1月日
“金雁·蔚蓝郡” 项目位于大同路与天津路交会处,规划用地面积约.3亩。由于国标规范的变化以及适应市场需求,四川金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项目未建部分规划计方案进行调整,其调整内容为:1.大同路高层由八栋减少为四栋。2.大同路增加沿街住宅底商。3.幼儿园位置优化至项目场地北侧,大同路与规划路交会处。4.调整户型内部结构。5、机动车停车位按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配置。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容积率:2.5,建筑密度:.9%%,绿地率:%,机动车车位数量:辆。
该项目调整方案经我局审查后,呈报广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调整后方案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年1月日—年1月日)。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对该方案有异议或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报广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也可提出听证申请。
1、公示地点:①项目现场、②广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③德阳日报
2、联系地址:广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广汉市长沙路东一段号)
3、联系电话:-
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见广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广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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