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开始,为期两年
除中央明确未经授权不准试点的改革内容外,所有改革项目都可试点
本报讯(记者 李淼)记者7月14日从省委农工委获悉,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方案的备案意见》,原则同意各试验区试验方案,标志着四川省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的试验工作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
今年初,四川省出台实施方案,确定成都市、内江市中区、巴中市巴州区、眉山市彭山区、荣县、泸州市纳溪区、广汉市、三台县、苍溪县、蓬溪县、内江市东兴区、井研县、西充县、宜宾市翠屏区、宜宾县、武胜县、宣汉县、巴中市恩阳区、仁寿县、安岳县1市19县(市、区)为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农村社会治理制度和扶贫开发脱贫攻坚体制机制等领域开展综合试验,力争两年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到全省、全国的成功经验。
各试验区随后结合本地实情细化方案,积极筹备各项基础性工作。日前,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试验区提交的试验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备案意见。
四川省明确,此次试验任务从今年7月开始,为期两年。在综合试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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