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钟正有) 记者从广汉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该市按照德环发〔2015〕282号文件要求,由市环保局、经信局、工商质监局组成联合验收组,近期,对该市辖区内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储油库和加油站进行了验收。经过严格检查验收,各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项目均符合《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431—2008)附录B.3、附录B.4环保设施现场检查一览表的相关要求。
目前,广汉市辖区内的2家储油库、55家加油站全面通过油气回收治理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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