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施工地点:广汉市连山镇湖广街二段59号,广汉市新丰镇海口路13号
2、项目施工规模:连山信用社约136平方米营业室装饰工程施工;新丰信用社约897平方米营业室装修工程施工。
3、计划工期:连山信用社60日历天:新丰信用社1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按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不含空调设备和办公家具、电子机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2011年以来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银行营业网点装饰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招标条件的有意者,请于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6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在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管理部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2、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5日17:00,地点为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管理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德阳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点:广汉市佛山路西一段6号
联系人:唐女士:电话:519517115983835258
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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