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德阳市人民法院(2012)德执字第138-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对刘孝伟(身份证号:510624197103260645)位于广汉市武昌路北一段3、5、7、9号营业房的土地使用证予以公告注销,证书号为:广国用(2010)第31385、31387、31386、31388号。
广汉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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