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乡
初评结果公示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法行政示范县乡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法函[2011]34号)文件要求,现将德阳市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乡的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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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向德阳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2305533 邮箱:scdyjd@163.com
德阳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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