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庭·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德阳市国家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成果,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立,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别计划生育家庭再生育关怀项目”试点工作,其中旌阳区、广汉市为2011年首批试点区(市)。
此次特别计划生育家庭再生育关怀项目试点工作主要是针对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再婚夫妻暂不纳入),由试点地方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服务、技术服务以及经济扶助,帮助这些家庭实现再生育愿望,重建幸福家庭。上述对象中未能再生育但已退出育龄期(女方年满45周岁)的夫妻双方,由地方财政保障其提前按国家特别扶助的条件和标准给予经济扶助,直到年满49周岁纳入国家特别扶助制度。
——政策服务包括为符合条件的再生育家庭开辟再生育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再生育全程服务证》,通过集中服务与上门服务等多种途径,为他们提供便捷的服务。
——技术服务包括对办理了再生育手续的家庭由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其建立“再生育全程服务档案”并提供心理辅导、优生指导和与再生育有关的技术帮助协调。再生育家庭凭《再生育全程服务证》到市、县、乡三级计生部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服务机构接受孕前、孕期和分娩三个阶段的再生育技术服务时,其接受的安环、取环、人流手术全部予以免费。对年龄在35岁以上的免费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筛查服务,对需要进行产前诊断的孕妇免费进行产前诊断,其它与再生育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予以适当优惠。具体优惠项目由各县(市、区)制定。
——经济扶助包括对已再生育的家庭每户给予医疗补助和孕期营养补助合计不低于3600元;对仍未再生育且已退出育龄期,女方年满45周岁的夫妻双方由地方财政保障其提前按国家特别扶助的标准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1200元的经济扶助。
享受此项政策的对象必须是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再生育对象,而且同时具备:1、女方户籍在德阳市范围之内;2、本人和配偶曾经生育子女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生育;3、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后,由村(居)党支部书记签字并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乡镇(街道)计生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夫妇进行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子女死亡再生育家庭情况登记表》报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核实后取得《再生育全程服务证》后,即可凭证享受特别计划生育再生育关怀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 任宣
新闻推荐
旌阳:“帮”到点子上“扶”在关键处“挂包帮”活动是一项持续三年的长期工作,科学的规划是活动持续深入、取得实效的关键。旌阳区从活动一开始就十分重视帮扶规划的制定,力求做到科学严谨、规划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