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赛:
本 局 对 你( 身 份 证 号43012419900515543X)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已调查终结,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因本局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宣)食药监食小罚告〔2019〕3号。主要内容:1、警告;2、没收扣押的一水柠檬酸及甘油香精;3、处罚款50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你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宣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乡镇西街48号202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宣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
新闻推荐
“摆手”表演(王利摄)最近,达州组建巴文化研究院,今年将建成巴文化主题展陈馆和非遗陈列馆,加快罗家坝遗址和城坝遗址考古发掘...
宣汉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宣汉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