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采购牛肉数量 在学生食堂经费中虚列开支
天生中学校长覃轩被记过
2015年9月开学不久,天生中学初一学生刘某坠楼不治身亡。在2015年9月10日至14日协商调解期间,为安抚死者方的亲属、朋友、同村人员的情绪,学校为他们在学生食堂安排生活等,共开支35472元。2015年12月28日,校长覃轩主持召开学校行政办公会,会议研究处理刘某坠亡生活及杂支费35472元的问题。最后,会议商议决定将该费用在学生食堂通过虚增采购牛肉数量的方式解决,参会班子成员均表示同意。
另外,2015年11月,由于学校教师食堂管理不善,部分教师没有交纳2015年9月至10月生活费和部分老师吃饭后没有自觉记录,教师食堂无法收取其生活费,导致教师食堂资金有12016元的缺口。经过与班子成员商议,覃轩决定在学生食堂虚增采购牛肉数量的方式解决。
据了解,从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天生中学学生食堂实际采购牛肉1507.4斤,入库单显示采购为3203.5斤,虚报1696.1斤,套取学生食堂资金47488元,其中35472元用于支付处理刘某坠亡生活及杂支费,12016元用于弥补教师食堂的资金缺口。
2015年9月之前,天生中学小卖部是由私人承包。2015年9月开始,天生中学将小卖部收归学校经营,当时小卖部有2人做工,分别是母某某和崔某某。小卖部在经营中有一定的利润,其工人的工资及体检费用本应在小卖部的利润中支付。然而,从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天生中学却从学生食堂列支小卖部工人母某某和崔某某2人发放18个月工资共计61190元;并在2015年11月列支小卖部工人崔某某、张某2人体检费用共计190元,总计在学生食堂经费中列支61380元。2017年6月开始,天生中学对小卖部工人的工资发放进行了规范,直接在小卖部经营利润中支出。
据悉,2015年至2017年,覃轩明知学生食堂经费系专款专用,仍在学生食堂经费中虚列开支,报销与食堂开支无关的费用,共计10.8868万元。因不正确履职和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9月21日,宣汉县监察委员会给予覃轩记过处分。
收取危房改造户资金 上报不符合条件的群众为易地搬迁户
毛坝镇冒尖村原支部书记姚三强被开除党籍
2013年至2014年,宣汉县毛坝镇冒尖村村民谯某某、付某某等5户村民实施危房改造,享受了7500元到8500元不等的危房改造资金。2013年底,时任冒尖村支部书记姚三强与村委其他人商议,收取5户危房改造户每户500元资金,用于购买照相机供村上集体使用。随后便来到5户村民家中以建房手续费名义,收取5户群众每户500元现金,共计2500元,并在2014年初在宣汉购买了价值1780元相机一台,剩余720元用于村上其他生活费开支。
冒尖村的村民姚某某是姚三强的弟弟,2011年,他在毛坝场镇修建房屋一套;冒尖村村民何某某、侯某某、任某某分别在2013年、2014年、2016年在毛坝场镇购置房屋。姚三强作为时任支部书记,在明知这4户群众在有安全住房情况下,仍然将姚某某作为2017年易地搬迁户,将何某某、侯某某、任某某3人作为2018年易地搬迁户上报审批,其弟姚某某在2017年8月、12月分两次享受了共10万元易地搬迁补助资金,何某某、侯某某、任某某等3人新建了易地搬迁房屋,但还未拨付易地搬迁补助资金,姚三强对此负主要责任。
2016年10月,冒尖村支两委通过征求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意见,计划在姚坪实施23户共81人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2017年2月,冒尖村支两委与23户易地搬迁户约定采取统规统建方式修建易地搬迁房屋。随后,在未召开村民会议的情况下,指定由汤明刚承建24户搬迁房屋主体工程。然而,在实施安置点建设前,冒尖村支两委未充分考虑搬迁户后续脱贫问题,导致何正国、钟正义等9户群众搬迁后缺乏集中安置点周边生产土地和圈舍,需要远距离往返原住地耕作,群众意见很大,社会影响恶劣。
经查,姚三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本报记者 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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