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瞿金悦于宗满记者谭别林)4日,记者从最高法召开的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宣汉县法院审理的白加碧失火案当选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2016年3月1日14时许,被告人白加碧与杨兵在宣汉县樊哙镇古凤村2组石渣湾干农活时,白加碧欲将树枝和杂草烧灰作肥,遂从杨兵处借来打火机点燃树枝和杂草。由于风大,大火引燃山林。白加碧和杨兵见状,边灭火边打电话报警。在樊哙镇政府的组织下,当晚11时山火扑灭。案发后,白加碧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勘验,本次火灾共造成17户村民山林受损,过火面积9.21公顷,烧毁林木5526株,蓄积74.601立方米。
宣汉县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白加碧过失引发火灾,并造成公民财产损失,危害了公共安全,应予惩处。案发后,白加碧主动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失火罪判处白加碧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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