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4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6·5世界环境日”环境审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达州市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上,市中院有关负责人从完善环资审判机构人员配置、环资案件“三审合一”机制、推进涉环境公益诉讼以及宣传环资审判工作方面,向媒体通报了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情况。据介绍,截至2017年底,达州市各基层法院均设立了环资审判庭或合议庭,其中通川区人民法院、达川区人民法院、开江县人民法院加挂于民一庭,大竹县人民法院、宣汉县人民法院、渠县人民法院加挂于行政庭,万源市人民法院挂牌于白沙法庭,另万源市人民法院、宣汉县人民法院、达川区人民法院、开江县人民法院还设立了旅游环保巡回法庭。各基层法院的环资审判庭均配备有审判长1名、审判员2名、法官助理1名,均确定了行政负责人1名及工作联络人1名。达州市两级法院大力推进审判团队专门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审判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了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
在完善环资案件“三审合一”机制方面,为切实推进全市环资审判工作,市中院环资庭大力完善环资案件“三审合一”工作机制,将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刑事、行政以及非诉行政审查的案件统一交由民一庭挂牌设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审理,实现同类案件集中管辖,统一审判标准、统一裁量尺度,提高法官专业素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在大力推进涉环境公益诉讼方面,达州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在环境保护方面加强协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积极推动与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的沟通,共同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2018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后,市中院环资庭多次与市检察院民行处进行座谈协商,共同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沟通协调和对接机制,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意见经中院会同审定即将出台。
在宣传环资审判工作方面,两级法院注重通过报社、电视台等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环资审判工作宣传,采取宣传法律法规,发布典型案件,送法进社区、乡镇、学校、企业等多种方式方法,增强舆论引导作用,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意识、保护意识、法治意识。近日,宣汉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失火案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定为全国法院环资审判典型案例即将对外统一发布。
据统计,2017年度,达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79件,其中民事案件37件、行政案件28件、刑事案件14件。另办理环境资源行政非诉审查49件。2018年1至5月,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41件,其中民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20件、刑事案件14件。(闫伟宏 本报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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