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宣汉县老君乡古楼村,村民张勇干劲十足,前段时间,他在青脆李行间套种的辣椒喜获丰收。在古楼村,像张勇一样尝到甜头的村民比比皆是。甜头来自于“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今年,达州市正式出台《达州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改革主体和范围、界定成员、股权量化、工作步骤等。试点已在通川区和宣汉县进行,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方案》指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主体,是由原农业生产队、生产大队经改革、改造或改组形成,具有集体所有、合作经营、独立核算、民主管理性质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即村(组)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资产,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不包括已实行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草地、林地和农户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
《方案》指出,改革要民主决策。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中,要充分调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成员的意愿和选择进行改革。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无政策依据的都需提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进行公开,确保组织成员决策权。改革要规范操作。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握各个环节,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规范操作。改革要公正公开。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公开透明,要把公开、公正、公平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确保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监督权。改革要因地制宜。要根据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因村(组)制宜,分类指导,可一村(组)一策,采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普遍接受的方式,处理好国家、集体和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改革要稳步推进。各地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把成熟的做法在面上推开,及时调处各类矛盾,扎实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方案》指出,要力争在2016年底完成试点工作,在试点村基本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全面推进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提供借鉴。
《方案》还明确了工作步骤:10至11月,要实施股份量化。将经营性资产按界定的成员人数折股量化到人,颁证到户。对非经营性资产建立台账,张榜公布,落实管理法人和经济组织。12月,要健全制度。建立完善集体资产股份制各项管理制度,探索创新集体资产运营路径,保存好改制资料归档,搞好改制工作总结。
(本报记者 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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