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9日,宣汉县黄金镇一民房发生垮塌,致多人伤亡。事发后,不少市民十分关注垮塌事件背后的原因。近日,记者获悉,该案经公安机关移送后,由宣汉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受理。10月26日,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犯罪嫌疑人符碧波、陈中渝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据介绍,2011年12月,犯罪嫌疑人符碧波、陈中渝二人联合在黄金镇以联建房屋的名义修建住宅楼。过程中,符碧波为节约成本擅自改动施工图纸,违反相关建筑规范修建空心墙,致使该栋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今年9月19日,该栋楼房垮塌,造成住户多人伤亡。
经相关部门鉴定,房屋垮塌主要原因是由于该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坍塌原因是该房屋大部分承重墙为240MM厚空斗及180MM厚页岩砖砌体;砌筑砂浆强度低,承载力、刚度、稳定性均不满足结构安全要求等;其中钢筋原材料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
日前,经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犯罪嫌疑人符碧波、陈中渝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资质,以联建房的名义修建住房后,违反规定进行销售,违反了《房地产管理法》;符碧波与陈中渝在修建房屋过程中,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设计、规划、施工,采用不符合安全系数的标准修建房屋,且存在偷工减料的情节,致使建成后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有重大安全隐患,是造成坍塌的主要原因,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朱蛟龙 本报记者 彭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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