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别说得太绝
今年初,市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科在互联网上发现,达州市某孕婴童用品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遂立即转办通川区工商质监局进行调查。
执法人员在网上查阅发现,该公司发布了一条内容为“世界第一个仿生吸乳器,占全球吸乳器销量的70%”的广告。当执法人员对公司负责人进行调查时,这名负责人称是临时招聘员工制作了文字资料,然后通过万维网公司注册域名服务器发布广告,期间广告费用合计为300元。
由于其编造、夸大广告内容,通川区工商质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确认该公司发布的为虚假广告。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千元。
在此之前,通川区工商质监局也发现辖区一家医疗门诊部,在互联网上发布“术后神经疼痛明显降低,有效率达到90%左右”等广告用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规定,确认该门诊部发布违规广告,遂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2千元。
编造虚假内容
今年3月,宣汉县某旅行社在黄页网站进行业务宣传时,发布内容称:“经达州市旅游局批准、工商局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是宣汉县目前唯一的旅行社。”
这条内容很快被工商部门巡查发现,经查明,该旅行社是在宣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然而,该旅行社发布的广告使用了绝对化用语,有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的行为。对此,宣汉县工商质监局根据《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1千元。
同样在今年3月,市工商局在对达州某旅行社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旅行社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发布“神奇的泰国,恋上普吉岛及出境游”等广告内容。但执法人员随即查明,该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为国内游业务和入境游业务,在未取得出境游业务经营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在网站上发布出境游业务广告,其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市工商局依法对该旅行社处以罚款4千元。
宣传无中生有
开江县工商质监局在对网站进行巡查时发现,某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网站,在“成功案例”栏目下的“投资案例”子栏目及“融资案例”子栏目中疑似有虚假案例展示,这立即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
经过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在网站栏目中案例展示的真实性,被认定为虚假宣传。由于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自己的商业信誉或者在商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产地、来源、有效期限、价格、售前售后服务等方面作引人误解的或虚假的宣传”之规定。对此,开江县工商质监局对该公司予以罚款处罚1万元。
监管网络市场
今年以来,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全市工商部门深入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对网络交易平台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广告、刷单炒信、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依法关闭一批严重违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店。
同时,将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的质量监管,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治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本报记者 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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