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着女儿的住院发票和其他相关资料到辖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账,却被工作人员以没有‘日清单\’为由拒绝受理,看着一大笔医药费报账无门,把我急得直跳脚。”昨日,家住通川区莲花湖管委会长岭社区居民张先生紧急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
市民反映:
医院不能提供“日清单”
据张先生介绍,其女婿是宣汉县南坝人,女儿结婚后并没有将户籍迁走。国家出台新农合政策后,他家每年都按时缴纳了参合费。今年10月3日,女儿在宣汉县人民医院生小孩,共花去了医药费1万多元。
前不久,张先生带着女儿的出院发票、生育证、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新农合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手续到辖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账,经该中心新农合窗口工作人员审查后表示,因手续里没有医院费用的“日清单”,不予受理。
之后,张先生赶紧与女儿联系,让其在宣汉县人民医院打出“日清单”,但女儿却称找了医院的主任,称该院不能提供。无奈,张先生只好请晚报帮办记者出面协调。
帮办联系:
可凭出院结账发票补打
昨日上午,帮办记者首先联系了通川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该中心何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新农合补偿的有关政策,当事患者还必须提供“日清单”,其目的是工作人员要审查所报药费的药品项目,哪些药物属于报账范畴,哪些药物不能报销。因此,不能提供“日清单”就无法报账。
随后帮办记者又与宣汉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取得联系,该办公室程姓工作人员告诉帮办记者,日清单是医院当天就返还给了病人的,若患者不小心遗失,出院后,可凭出院的结账发票到收费室重新补打。
最后,帮办记者将这一好消息反馈给了当事人张先生,张先生高兴地表示,他将尽快到医院办理,并由衷地感谢帮办记者的热心相助。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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