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恩坤(右三)开展现场调研祝军 本报记者 谭别林 文/图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为深入贯彻落实达州市检察机关“三型三化”战略部署,切实服务万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动“服务型”检察机关建设,2018年以来,万源市检察院在认真调研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确立了“在万源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和特性,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绿色崛起的大局中,以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全市,不断加强内部协调及区外联动;依托建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检察室延伸工作触角;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手段参与保护区综合治理;探索推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全覆盖监督一般违法行为执法处置;充分发挥立案监督、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坚持贯彻刑民互证、宽严相济理念,突出办理生态环境类案件恢复性司法实践;致力于打造三位一体基地,彰显警示教育、社区矫正、生态修复等多重效果”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总思路,得到了万源市委市政府及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该项工作被万源市委列入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项目进行重点打造,其纲领性文件《关于开展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意见》被省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处在全省范围内转发推广。
实地开展走访调研
该院组织干警分4组对保护区所涉及的11个乡镇46个自然村生态环境现状实地走访调研,力求发现问题精准,为措施有的放矢打下基础。
在调研中,该院发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行政执法力量分散、生态修复路径模糊、传统习俗带来隐患等六大问题,并逐一研判检察对策,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检察机关参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研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检察工作初探》一文,在第五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中,被省法学会评为优秀奖。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
积极争取万源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公益诉讼纳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一票否决”项。切实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上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立案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两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件。
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成功办理达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规范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工作,对两件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告和送达诉前检察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察监督刚性,该做法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高度肯定。组织环保、林业、国土、水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和保护区覆盖的11个乡镇召开联席会议,并就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7件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综合性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建立生态修复基地
为解决恢复性生态执法、司法执行难问题,并尊重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特殊规律,选择临近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破坏现场集中打造生态修复基地。因官渡镇胡家坝村王学国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现场破坏基本农田、林地等共计百余亩,已堆放了大面积层叠式建筑垃圾且紧临保护区,犹如绿水青山之间的一道巨大伤疤,故将该地用于建设“三位一体”基地。定位生态异地补偿基地,着力解决恢复性生态司法问题,在该基地内施行复绿行动。定位社区矫正义务劳动基地,结合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将自然保护区内11个乡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引导至基地开展定期复绿义务劳动,并把义务劳动成效作为社区矫正人员考察的重要依据。定位保护区内因人为减少的珍贵树种补植基地,目前,该基地已经完成土地平整,并正在进行复绿工作,垃圾山即将变为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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