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重婚案件,两被告人均因重婚罪双双获刑。
1999年10月,刘某某与赵某某在陕西省登记结婚,并生育两个小孩。后因家庭矛盾,刘某某在未与赵某某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出走。2007年7月,刘某某与项某某相恋,刘某某告知项某某自己已婚,但两人仍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今,并生育两个小孩。近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犯重婚罪,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项某某犯重婚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蒋德敏 伍媚)
新闻推荐
本报讯近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组深入万源市检查指导“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这是该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首次迎接“国考”。评价组一行听取了...
万源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万源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