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元旦期间,万源法官成功阻止了一名“老赖”转移财产,逃避赔偿款。
8年前,陈小二(化名)原本是“老赖”陈老夫(化名)的邻居,但因为一次口角两人发生斗殴。后陈小二将陈老夫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最终陈老夫被判刑3年,并赔偿陈小二经济损失8万元。但陈老夫出狱后,时隔多年未偿还。陈小二在2015年8月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局受理了该案件。
万源法院执行局多次联系陈老夫,但他每次都是当着法官的面,承诺在2015年11月底偿还这笔赔偿款,要求法院给他一些时间凑钱。但眼看已经到了2015年12月末了,陈老夫完全没有任何音讯。执行员预感到有问题,随即来到位于万源市大竹河镇钟亭乡陈老夫的家中。经调查,陈老夫家中有14头耕牛。执行员告知陈老夫,在没有得到法院的许可下,不得对耕牛进行任何处分,并让其在5日后履行这笔债务。
该执行局在元旦前一天接到线报,陈老夫开始变卖家中所有的耕牛。第二天,5位执行员立即赶到陈老夫家中,发现他正在交易家中剩余的7头耕牛,立即阻止其行为,并告知买家,其耕牛是法院的执行标的物。因耕牛是活物,故无法查封,在执行员出示工作证件后,买方也同意协助法院执行该案件。而此时的陈老夫在得知法院执行员到来后,早已跑得无影无踪。
经了解,陈老夫与耕牛买方达成协议,每头牛以6000元的价格处理给买牛方,总价格为84000元,已付定金24000元。法院随即向买牛方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买牛方,剩余60000元在没有得到法院的许可下,坚决不能支付给陈老夫,买牛方承诺一定配合法院工作。
(冉茂阳 本报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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