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万源市人民法院罗文法庭收到了从千里之外的新疆寄来的邮政特快,里面是由被告方签收的调解书。至此,一桩当事人双方远隔千里的离婚案件就此审结。
据了解,陈某和王某1995年9月在万源市皮窝乡登记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婚后两人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并于2001年初分别到外地打工,分居两地。此后,陈某失去了妻子王某的消息,虽然多次到妻子娘家询问,但由于妻子的家人与陈某有矛盾,因此不愿向陈某透露王某的消息。无奈,陈某于近日起诉至罗文法庭,要求与妻子王某离婚。
受理该案后,罗文法庭法官多次前往王某家中,最终得到了王某的联系电话。随后,法官与王某及时取得联系,希望她回家应诉。但王某表示,自己现在新疆打工,回来路途遥远,且无法请假,所以不愿回家应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法庭本可以对王某缺席审判,但为了有利于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因此,经过王某的同意,法官决定将应诉材料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给远在新疆的王某。为了避免被告的往返奔波,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提出了采用电话调解的建议,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同。
在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身份确认之后,电话调解拉开了序幕。调解中,一切程序依照现场庭审进行,唯一不同的是,法官、原告与被告身处两地,大家通过电话进行交谈,书记员将整个交谈过程记录下来,并进行录音。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自愿离婚协议。调解结束后,法官将调解笔录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给王某签字确认。法庭收到王某签字确认后的调解笔录后,立即制作调解书邮寄给王某签收。
该案通过电话调解,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受到当事人好评。 (龚家福 本报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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